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沃倫‧巴菲特
沃倫·巴菲特華倫·艾德華·巴菲特(Warren Edward Buffett,1930年8月30日奧瑪哈 - )是一位美國的投資家、企業家、及慈善家,被暱稱為奧瑪哈的先知、或奧瑪哈的聖賢(the "Oracle of Omaha" or the "Sage of Omaha")。他藉由睿智地投資,匯聚了非常龐大的財富,尤其是透過他在波克夏·海薩威(Berkshire Hathaway)公司的持股。目前巴菲特是該公司的最大股東,並擔任執行長的職務。根據估計,巴菲特目前擁有約420億美元的淨資產。他現在是富比士百大富豪排行榜的第二名,僅次於微軟董事長比爾·蓋茲。2006年6月,巴菲特承諾將其資產捐獻給慈善機構,其中85%將交由蓋茲夫婦基金會來運用。巴菲特此一大手筆的慈善捐贈,創下了美國有史以來的紀錄。
儘管巴菲特擁有龐大的財富,卻以生活儉樸著稱。在他1989年以波克夏的670萬美元資金,購置企業專機時,打趣地將其命名為「站不住腳(The Indefensible)號」,因為他過去一向對其他企業執行長的相同行為,嚴辭抨擊。巴菲特目前仍居住在奧瑪哈中部的老房子內,這是他在1958年以$31,500美元、於內布拉斯加州丹地(Dundee)郊區所購置的(不過他也在加州的拉古拿海灘(Laguna Beach),擁有一棟夏季渡假小屋)。目前年薪$100,000美元,相較與其他美國史坦普500大企業的高級主管(2003年平均水準約為900萬美元),可說是非常保守的。由於最近波克夏公司A股的價格,也在每股10萬美元上下,巴菲特不改愛開玩笑的個性,宣稱其年薪是與波克夏的股價連動,可能就是波克夏股票從不分割的原因之一
生平概要巴菲特出生在內布拉斯加的奧瑪哈市,他的父親是霍華·巴菲特,是一名證券經紀人,也是一位國會議員。母親叫做賴拉·巴菲特。巴菲特有兩個姐妹,Doris和Bertie。巴菲特的祖父在奧瑪哈經營一家雜貨店,現任的波克夏·海薩威的副董事長-查理·孟格(Charlie Munger),年輕時也曾在這家雜貨店工作過。但兩人一直到成年之後,才首次相遇認識。
十一歲的巴菲特,開始在父親的證券經紀商工作,同年也是他頭一次買進股票。他以每股38美元,買進了Cities Services 的優先股,但在股價達到40美元即予以賣出,不料隨後股價一路上揚,幾年後竟站上200美元,這讓他明瞭了投資績優企業、並長期持有股權的重要性。巴菲特的企業家精神,在青少年時期就展露無遺。14歲的他以兩份送報工資所存下來的1200美元,買下了40英畝的土地,並且把這些土地轉租給佃農。
巴菲特原先就讀賓夕法尼亞大學的華頓商學院,後來轉到「內布拉斯加大學」(University of Nebraska)完成學業。在校期間,他是阿爾法,貝塔,派兄弟會Alpha Sigma Phi Fraternity的成員。在?讀班傑明·葛拉漢(Benjamin Graham)的名著《智慧型投資人》(The Intelligent Investor)後,也奠定了巴菲特在投資方面的興趣與基礎。隨後,巴菲特進入「哥倫比亞商學院(Columbia Business School)」,在葛拉漢的指導下,拿到了經濟學的碩士學位,而一些將在未來嶄露頭角的價值投資者,如華特·許羅斯(Walter Schloss)及厄文·卡漢(Irving Kahn),也是同期的學生。而另外一位對巴菲特投資哲學產生重大影響的人,是知名的投資家兼作家-飛利浦·費雪(Philip Fisher)。在證券分析這堂課中,葛拉漢給了巴菲特A+,這在葛拉漢的學生中是絕無僅有的。後來,巴菲特想要進入葛拉漢創立的投資公司-葛拉漢/紐曼公司(Graham-Newman)工作,起初被葛拉漢婉拒,於是他回到父親的證券公司上班,從事業務方面的工作。巴菲特終於在1954年如願以償,進入了葛拉漢/紐曼公司。兩年後,由於葛拉漢決定退休,巴菲特又回到了奧瑪哈。
1956年,巴菲特聯合有限公司(Buffett Associates, Ltd.)成立,這是巴菲特第一個投資合夥事業。巴菲特出資100美元,擔任一般合夥人(general partner),而其他七位有限合夥人(limited partner),則提供105,000美元的資本,他們都是巴菲特的親友。巴菲特後來又陸續創立了幾個合夥事業,最後一起合併成巴菲特有限合夥事業(Buffett Partnership Limited)。除了睡眠外,巴菲特的時間幾乎都花在在經營事業上面,徹底實踐葛拉漢的投資哲學、與獲利分配模式(compensation structure)。這些投資在1956到1969年間,每年平均以30%以上的複利成長,而一般市場的常態只有7~11%。巴菲特在管理上,主要是採取以下三種模式:
1. 一般投資:買進符合安全程度(Margin of Safety),即股價受到低估的證券,同時在報酬/風險的特性上,符合既定標準。
2. 套利交易:發生特定與大盤變動無關的事件,如購併、清算等,掌握其股價的可能變化。
3. 控制權:買進的大量部位,聯合其他股東,或發動委託書大戰,企圖影響相關公司。
巴菲特有限合夥事業在1962年,開始購入波克夏·海瑟威公司的股權。波克夏是一家大型的紡織公司,由於產業日益沒落,使股票的市場交易價格,低於該公司的營運資金(working capital),巴菲特最後解散了合夥事業,全心投入波克夏的經營。由於紡織產業的一蹶不振,使現任波克夏副總裁的查理·曼格,視此收購為一大敗筆。然而,在巴菲特善加運用該公司多餘現金,用以收購私人企業、及買進公開上市公司股權下,波克夏成為全球最大的控股公司之一。巴菲特的策略核心是保險公司,主要著眼於其龐大的現金部位,即「浮存金(float)」,這是保險公司為支應未來理賠所需、必須提存的預備金。本質上,這並不是保險業者所擁有,但卻可加以運用,以獲取投資收益的資金。
受到好友暨事業夥伴查理·曼格的影響,巴菲特的投資風格,跳脫了原本恪守的葛拉漢原則,開始專注在一些具有持久性競爭優勢的優質企業上。巴菲特將這些優勢,比喻成「護城河」,使企業得以將競爭對手,隔絕在安全距離之外。相較於「原物料(commodity)」類型的公司,由於銷售的產品欠缺差異性,因此面臨強大的競爭壓力。具有寬廣護城河的企業中,可口可樂可說是最典型的範例。因為即使口味類似,消費者還是願意支付較高的價錢,來購買可口可樂,也不願嘗試其他較一般的飲料。
投資在這類寬廣護城河的企業,成為波克夏最令人矚目的事蹟,特別是傾向買下整間企業,而非透過公開市場交易。有鑒於此,波克夏目前持有為數眾多、在不同產業中稱霸的事業群,其中有些是專注於個別的利基市場,否則就必然具備某種可在競爭對手中脫穎而出的特性。
[編輯] 慈善事業2006年6月,巴菲特宣佈將一千萬股左右的波克夏·海薩威公司B股,捐贈給比爾與梅林達·蓋茲基金會的計劃(以2006年6月23日的股價來計算,價值大約為307億美元),這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大的慈善捐款。自2006年開始,該基金會將在未來的每年七月,收到全部款項的5%。儘管巴菲特尚未決定是否將積極參與運作,但確定將加入蓋茲基金會的董事會。
同時,巴菲特也宣佈,將其餘價值約67億美元的波克夏股票,分別捐贈給蘇珊·湯普森·巴菲特基金會(Susan Thompson Buffett Foundation)、以及他三名子女所成立基金會的計劃。這與巴菲特先前宣佈,會將大多數財富移轉到巴菲特基金會的想法,有了重大的改變。這是因為巴菲特的前妻在2004年過世時,已將絕大多數的遺產,價值約26億美元,移轉到巴菲特基金會。
巴菲特的子女將繼承他財產的部份,比例並不會太高。這與巴菲特過去一再表示,不願意讓大量財富代代相傳的想法,是相當一致的。巴菲特曾表示:「我想給子女的,是足以讓他們能夠一展抱負,而不是多到讓他們覺得自己一無是處。(I want to give my kids enough so that they could feel that they could do anything, but not so much that they could do nothing)」,這段話後來被【CSI犯罪現場】影集所引用。
下面兩段文字,分別摘自巴菲特於1995及1988年的談話。突顯了他對財富的想法,以及想要改變財產分配計劃的動機。
「我認為在個人財富的累積上,社會才是真正的幕後功臣。如果我身在孟拉拉、或秘魯這類國家,所有的才智都將是毫無用武之地····在市場經濟的系統下,正好能讓我充份發揮專長,而且所獲得的財富更是不成比例。如同拳王泰森(Mike Tyson)一樣,只要能在10秒內擊倒一個人,便可賺取100萬美元,而且全世界都願意付錢給他。同樣地,打擊率高達三成六的棒球選手,全世界也很願意付錢,但若換成是一個不可多得的教師,可能就沒人願意了。現在,我想做的是改變這樣的社會價值系統,讓它有重新調整的可能。當然,我們不見得辦得到,但當這個社會,可以讓一個具有特殊才藝的人,獲得無比的消費能力。也許你有一付好歌喉,不管是上電視或其他的場所,每個人都不惜花大錢請你演出。我想,你能夠獲得的好處都是取之於社會,而你也必須回報的。」
「我對自己所擁有的錢,並無任何的罪惡感,因為這些錢,代表了無數未來將由社會來兌現的支票。我不過是擁有許多支票,可以轉化成消費。如果願意,我可以僱用一萬個人,每天只要幫我作畫就好,如此一來,國民生產毛額(GNP)便可提昇。但這些事是毫無作用的,只會讓那些原本可以進行愛滋病研究、教學、或相關的醫護人員減少許多而已。不過,我不會做這種事,因為我很少去兌現支票,物質生活原本就不是我所追求的。因此,在我和妻子離開人世時,我會將這些支票全部捐獻出來,作為慈善之用。」
自2000年開始,巴菲特透過線上拍賣的方式,為格來得基金會(Glide Foundation)募款。出價者願捐獻出美金$620,010元,以獲得與巴菲特共進晚餐的機會。
2006年九月,巴菲特將他的福特林肯座車拍賣,以資助格羅斯公司(Girls, Inc.)的慈善活動,該車在拍賣網站eBay上面,以美金$73,200元賣出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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